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20日讯 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3年第84次审议会议于11月17日召开,审议结果显示,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远信工业,证券代码:301053.SZ)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远信工业2023年11月7日披露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上会稿),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8,646.70万元(含28,646.7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用于远信高端印染装备制造项目。
远信工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远信工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发行之日起6年。
远信工业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远信工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评级,根据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编号:CCXI-20231224D-01),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远信工业主体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稳定。
远信工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杨帆、郑天宇。
远信工业于2021年9月1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2044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全部为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价格为11.87元/股,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杨帆、孔磊。远信工业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2.43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83亿元。
远信工业最终募集资金净额比原计划少2.11亿元。远信工业于8月27日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拟募集资金3.94亿元,拟分别用于年产200台热风拉幅定形机建设项目、年产50万件纺机精密零部件配套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远信工业本次上市发行费用为5914.08万元,其中,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获得保荐及承销费3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