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14日讯 北交所网站日前公布关于终止对山东祥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祥生科技”)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的决定。
北交所于2023年6月26日受理了祥生科技提交的公开发行相关申请文件,并按照规定进行了审核。2023年11月6日,祥生科技向北交所提交了《山东祥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报告》,申请撤回申请文件。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第五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北交所决定终止祥生科技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审核。
祥生科技主要从事以CPVC为核心的氯化物高分子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技术服务,形成了从原料、混配料到制品的全产业链供应体系,主要产品为CPVC树脂及混配料、CPE1-1-14和 PVC-C制品,其中PVC-C制品主要包括PVC-C消防管道、PVC-C冷热水管道、PVC-C工业管道等。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东侯丽华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6,44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06%,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侯顺祥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26%,为公司第二大股东;侯林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5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79%,为公司第三大股东;侯丽华与侯顺祥二人系夫妻关系,侯林为二人之子,三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1,00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1.12%,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祥生科技原拟在北交所公开发行股票总数量不超过20,960,000股(未考虑超额配售),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初始发行数量的15%(即不超过3,144,000股)。
公司原拟募集资金39,142.76万元,计划用于“PVC-C及CPE制品生产项目(一期)”、“45000吨/年CPVC、CPE 装置整合提升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建设”、“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祥生科技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李中流、王悦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