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网北京11月9日讯 北交所网站日前公布关于终止对浙江佳鹏电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鹏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的决定。
北交所于2022年6月26日受理了佳鹏股份提交的公开发行相关申请文件,并按照规定进行了审核。2023年11月1日,佳鹏股份向北交所提交了《浙江佳鹏电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申请撤回申请文件。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第五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北交所决定终止佳鹏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审核。
佳鹏股份主要从事智能包装装备和控制管理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满足瓦楞纸板行业客户生产、物流仓储环节的“智能化”、“数字化”升级需求。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邱祉海直接持有公司2,500.96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00%,为公司控股股东。报告期内,邱祉海担任公司董事长,对公司经营决策拥有控制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佳鹏股份原拟在北交所公开发行不超过1,667.3067万股(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不超过1,917.4027万股(全额行使本次股票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公司及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15%(即不超过250.0960万股)。
公司原拟募集资金20,000.00万元,计划用于智能包装装备生产基地项目、智能工厂研发**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佳鹏股份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金晓芳、彭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