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7日讯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昨日发布的辽宁监管局关于核准孙进任职资格的批复(辽金复〔2023〕94号)显示,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核,核准孙进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的任职资格。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辽宁监管局指出,该拟任人应自该局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该局报告到任情况。
以下为原文: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辽宁监管局关于核准孙进任职资格的批复
辽金复〔2023〕94号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孙进董事长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盛银〔2023〕255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核,核准孙进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的任职资格。
该拟任人应自我局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我局报告到任情况。如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本批复失效,我局将办理注销手续。
此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辽宁监管局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