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3日讯 深交所网站昨日公布关于终止对北京中奥通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奥通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审核的决定。
深交所于2023年3月3日依法受理了中奥通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文件,并按照规定进行了审核。2023年10月31日,中奥通宇向深交所提交了《北京中奥通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保荐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向深交所提交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撤回北京中奥通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深交所决定终止对中奥通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审核。
中奥通宇的主营业务聚焦于忠诚度管理领域,为下游客户实施忠诚度管理计划提供专业服务,具体包括为银行、航空、电信等行业企业客户的积分兑换业务、银行客户的信用卡商城业务、快消品企业的经销商积分兑换业务以及其他与客户实施忠诚度管理计划相关的领域(如员工福利、积分商城技术平台的系统开发等)提供专业服务。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刘向锋直接持有公司3,250.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4.47%,为公司控股股东。同时,刘向锋持有中奥共赢54.14%的出资额且为执行事务合伙人,通过中奥共赢间接控制公司420.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04%。另外,刘向锋与刘菊芬、刘向飞共同签订《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在处理需要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作出决议的事项或行使其他股东、董事权利时,刘菊芬、刘向飞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股东(如有)均需要与刘向锋保持一致,并以刘向锋的意思表示为准采取一致行动,做出与刘向锋相同的意思表示。刘向锋通过直接持股、上述一致行动协议以及其控制的中奥共赢,合计控制公司90.84%的股份。综合刘向锋的持股情况、对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影响等因素,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刘向锋,且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变更。
中奥通宇原拟在深交所主板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1,988.75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原拟募集资金33,357.71万元,分别用于运营服务体系升级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中奥通宇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叶强、唐志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