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网北京10月26日讯 昨日晚间,深交所网站披露《证监会创业板股票发行注册程序终止通知书([2023]98号)》。
证监会在审阅江苏沃得农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得农机”)**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注册申请文件的过程中,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了《关于撤回江苏沃得农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海证[2023]1616号),主动要求撤回注册申请文件。
根据《**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和《**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的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终止沃得农机发行注册程序。
2022年1月25日,创业板上市委员会2022年第4次审议会议结果显示,沃得农机**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沃得农机是**大型现代化农业机械装备制造商,主要从事农业机械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致力于为客户提供现代农业全程机械化的专业机械装备。
沃得农机的控股股东为丹阳市沃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王伟耀、张阿美夫妇,其中张阿美为**国籍,有美国**居留权。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王伟耀、张阿美分别持有丹阳实业80.00%和20.00%的出资额,通过丹阳实业合计间接持有沃得农机125,161.14万股即73.62%的股份。
沃得农机原拟在深交所创业板公开发行不超过30,000.00万股普通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拟募集资金600,000.00万元,用于沃得农机农业机械装备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沃得农机(沈阳)农业机械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沃得高新农业机械及其零配件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沃得农配农业机械零配件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沃得(泰国)农业机械及其零配件制造项目、沃得智云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沃得农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陈城、景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