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26日讯 昨日晚间,深交所网站披露《证监会创业板股票发行注册程序终止通知书([2023]98号)》。
证监会在审阅江苏沃得农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得农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注册申请文件的过程中,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了《关于撤回江苏沃得农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海证[2023]1616号),主动要求撤回注册申请文件。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的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终止沃得农机发行注册程序。
2022年1月25日,创业板上市委员会2022年第4次审议会议结果显示,沃得农机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沃得农机是国内大型现代化农业机械装备制造商,主要从事农业机械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致力于为客户提供现代农业全程机械化的专业机械装备。
沃得农机的控股股东为丹阳市沃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王伟耀、张阿美夫妇,其中张阿美为中国国籍,有美国永久居留权。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王伟耀、张阿美分别持有丹阳实业80.00%和20.00%的出资额,通过丹阳实业合计间接持有沃得农机125,161.14万股即73.62%的股份。
沃得农机原拟在深交所创业板公开发行不超过30,000.00万股普通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拟募集资金600,000.00万元,用于沃得农机农业机械装备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沃得农机(沈阳)农业机械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沃得高新农业机械及其零配件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沃得农配农业机械零配件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沃得(泰国)农业机械及其零配件制造项目、沃得智云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沃得农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陈城、景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