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诺股份终止上交所主板IPO

  

  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26日讯 上交所网站昨日公布关于终止对希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希诺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沪市主板上市审核的决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3年3月2日依法受理了希诺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沪市主板上市的申请文件,并按照规定进行了审核。2023年9月21日,希诺股份和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向上交所提交了《希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希诺股份(2023)第2号)和《关于撤回希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华泰联合字[2023]276号),申请撤回申请文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三条的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终止对希诺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沪市主板上市的审核。 

  

  希诺股份自设立以来,公司一直从事自主品牌杯壶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公司产品系列齐全,涵盖玻璃杯、不锈钢真空保温杯、钛真空保温杯、塑料杯及保温水壶等产品,广泛应用于家居、办公、礼品等领域。 

  

  希诺股份控股股东为上海希诺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为张碧峰、黄伟军和张元纪伽,张碧峰与黄伟军为夫妻关系,张元纪伽为张碧峰和黄伟军夫妇之子。张碧峰、黄伟军分别直接持有公司12.18%、12.18%的股份,张碧峰、黄伟军、张元纪伽通过希诺集团合计间接持有公司72.41%的股份,张碧峰通过希诺投资、诺伽企管分别间接持有公司0.66%、0.51%的股份,张元纪伽通过诺伽企管间接持有公司0.20%的股份,三人合计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98.15%的股份,因此三人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同时,张碧峰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黄伟军担任公司副董事长。 

  

  希诺股份原拟在上交所主板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8,00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原拟募集资金70,000.00万元,计划用于那美二期项目、生产基地建设及技术改造、品牌建设与推广、研发中心建设、补充流动资金。 

  

    

  

  希诺股份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为丁璐斌、姜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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