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网北京10月26日讯 上交所网站昨日公布关于终止对希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希诺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沪市主板上市审核的决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3年3月2日依法受理了希诺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沪市主板上市的申请文件,并按照规定进行了审核。2023年9月21日,希诺股份和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向上交所提交了《希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希诺股份(2023)第2号)和《关于撤回希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华泰联合字[2023]276号),申请撤回申请文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三条的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终止对希诺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沪市主板上市的审核。
希诺股份自设立以来,公司一直从事自主品牌杯壶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公司产品系列齐全,涵盖玻璃杯、不锈钢真空保温杯、钛真空保温杯、塑料杯及保温水壶等产品,广泛应用于家居、办公、礼品等领域。
希诺股份控股股东为上海希诺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为张碧峰、黄伟军和张元纪伽,张碧峰与黄伟军为夫妻关系,张元纪伽为张碧峰和黄伟军夫妇之子。张碧峰、黄伟军分别直接持有公司12.18%、12.18%的股份,张碧峰、黄伟军、张元纪伽通过希诺集团合计间接持有公司72.41%的股份,张碧峰通过希诺投资、诺伽企管分别间接持有公司0.66%、0.51%的股份,张元纪伽通过诺伽企管间接持有公司0.20%的股份,三人合计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98.15%的股份,因此三人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同时,张碧峰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黄伟军担任公司副董事长。
希诺股份原拟在上交所主板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8,00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原拟募集资金70,000.00万元,计划用于那美二期项目、生产基地建设及技术改造、品牌建设与推广、研发**建设、补充流动资金。
希诺股份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为丁璐斌、姜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