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22日讯 10月20日,亿田智能(300911.SZ)发布公告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召开2023年第78次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会议,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亿田智能表示,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履行中国证监会的注册程序,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作出的予以注册或不予注册的决定文件后另行公告。
9月18日,亿田智能发布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2,021.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环保集成灶产业园(二期)项目、品牌推广与建设项目。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A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具体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发行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
亿田智能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孙江龙、余东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