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20日讯 证监会网站今日披露了关于同意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贝隆精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会同意贝隆精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贝隆精密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贝隆精密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据悉,贝隆精密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