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20日讯 沈阳机床(000410.SZ)今日开盘后快速涨停,收报7.84元,涨幅9.96%。
沈阳机床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一般风险提示暨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显示,公司股票(简称:沈阳机床、代码:000410)自2023年9月28日(星期四)开市起停牌,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简称:沈阳机床、代码:000410)将于2023年10月20日上午开市时起复牌。
沈阳机床昨晚发布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本次交易包括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配套融资发行成功与否,或是否足额募集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
沈阳机床拟向通用沈机集团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中捷航空航天100%股权、中捷厂100%股权,拟向通用机床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天津天锻78.45%股权,同时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截至预案签署日,鉴于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尚未确定。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将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截至评估基准日的价值进行评估而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和交易价格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100%,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上市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30%。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在支付本次重组相关费用后用于支付上市公司或标的公司符合相关行业政策的项目建设、上市公司或标的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等。募集资金具体用途及金额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本次交易中拟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股票发行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1.00元,上市地点为深交所。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采取询价发行的方式,根据《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定价基准日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交易经深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据发行对象申报报价情况,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公司本次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完成日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亏损,由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完成日后的全体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承担。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通用机床公司、通用沈机集团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通用技术集团控制的企业。根据《重组管理办法》和《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沈阳机床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显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203号文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80,710,659股,每股发行价人民币3.94元,募集资金总额1,499,999,996.46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10,953,213.89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89,046,782.57元,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2]41833号),2022年10月12日公司实际入账募集资金金额1,491,999,996.46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含税额8,000,000.00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295,162,282.53元,其中2023年上半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06,477,085.95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00,296,560.86元(含利息收入3,458,846.9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