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前分红33亿 却要募18亿还贷款?福华化学争议引深交所回应

继浙江国祥IPO之后,又一家拟上市公司引发市场争议。

今年6月29日,向深市主板递交IPO申请的福华通达化学股份公司(简称“福华化学”),在申请上市前向原始股东大额分红33亿元,而在上市计划中拟通过公开募资的17.585亿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引发市场广泛质疑。

就福华化学相关问题,10月19日,深交所新闻发言人回应称,深交所已关注到福华化学相关事项,表示于7月发出的第一轮审核问询函中,已就公司大额分红的合理性、控股股东将分红所得用于归还所欠公司款项等事项,进行了重点审核问询,后续,将对公司发行上市申请进行严格审核,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福华化学的保荐机构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最新消息显示,由于更新财务资料,福华化学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经在9月27日主动申请中止发行上市审核程序。

募资最大一笔资金用途为还款

福华化学是一家集矿产资源开发、基础化学品与精细化学品应用研究开发的全球综合性化学品企业,已经形成了矿产资源、化工中间体、终端化学品的全链条绿色循环产业模式,产品范围涵盖精细化学品和基础化学品。目前,福华化学已成为全球规模最大的草甘膦生产企业之一。

此次深市主板IPO,福华化学拟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27500万股,预计募集资金60亿元,将用于扩大生产规模、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等项目。

具体来看,60亿元资金中的12.3亿元,用于10万吨/年磷酸铁及配套装置项目;15.1亿元用于4万吨/年甲基亚膦酸二乙酯项目;3.01亿元用于福华研究院项目;而其中最大的一笔资金,27.5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根据福华化学的披露,以不超过17.585亿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也就是说,偿还银行贷款是此次福华化学深市主板IPO最主要项目用途。

福华化学解释道,公司所处的化工行业为资本密集型行业,资金投入规模较大,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较大,公司当前的资金来源除了自身经营积累外主要依靠银行借款。

澎湃新闻注意到,福华化学银行借款金额处于较高水平,且资产负债率较高。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福华化学短期借款高达44.12亿元,长期借款11.94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为1.68亿元,借款合计57.74亿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为58.05%,而福华化学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为76.20%。

值得注意的是,2020年至2022年,福华化学流动比率分别为0.47、0.56及0.54,速动比率分别为0.42、0.46及0.37。由于大部分债务为短期债务,且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较低,福华化学存在较大的短期偿债压力。

福华化学测算,如果将17.585亿元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福华化学的借款将由57.74亿元减少至40.15亿元,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由76.20%下降至62.73%,按银行1年期贷款利率3.65%计算,预计将每年减少财务费用6418.53万元。

福华化学认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后,一方面将有利于公司短期偿债能力与资金实力的提升,公司的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将相应提高,为公司未来业务长远发展提供支持;另一方面,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减少银行贷款的使用,从而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公司经营利润

IPO前大额分红33亿元

2020年至2022年,福华化学的营业收入分别为42.98亿元、87.12亿元和95.29亿元,整体增长121.71%;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为5915.41万元、14.66亿元、26.74亿元。

然而,在公司快速发展,存在较大的短期偿债压力同时,澎湃新闻注意到,福华化学却选择在2021年、2022年进行高达33亿元的大额分红。

招股书资料显示,2021年5月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26亿元(含税)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7亿元(含税),2022年,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26亿元(含税)。

其中,2022年现金分红26亿元时,福华化学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也仅有26.74亿元。

此外,现金分红多数落入实控人“一家四口”之中。根据公司股权结构,福华化学控股股东为福华集团,持股比例56.32%;同时,实际控制人为张华及其一致行动人LEI WANG(王蕾)、张浔萦、张金竹,合计控制发行人89.12%的股份表决权。其中,LEI WANG(王蕾)与张华系夫妻关系,张浔萦、张金竹与张华系父女关系。

福华化学表示,报告期内,公司实施大额现金分红主要系为了解决与控股股东等关联方之间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问题,具有合理性及必要性。但是福华化学并未就此事项进行具体阐述。

澎湃新闻注意到,福华化学与关联方之间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主要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公司为满足自身经营及临时资金周转需求与公司产生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由于公司与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行为属于非财务报表内部控制缺陷的一般缺陷,福华化学针对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事项进行了整改。截至2022年12月31日,福华化学称,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已全部清理完毕。

深交所最新回应

深交所10月19日表示,7月已向发行人发出第一轮审核问询函,其中已就公司大额分红的合理性、控股股东将分红所得用于归还所欠公司款项、拟将相当比例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等事项,进行了重点审核问询,要求发行人予以充分说明,要求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审慎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深交所表示,目前,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尚未回复审核问询。因更新财务报告,公司发行上市申请自9月开始处于“中止审核”状态。后续,深交所将对公司发行上市申请进行严格审核,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澎湃新闻注意到,全面注册制落地后,证监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4号》(简称《发行类第4号》)文件,规定了IPO募集资金用途。《发行类第4号》表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除可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还可用于公司的一般用途,如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等;其中,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的,应结合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公司偿债风险控制目标等说明偿还银行贷款后公司负债结构合理性等。

(文章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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