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早盘,互联网保险概念涨幅居首位,截至发稿,邦讯技术、银之杰涨停,金证股份涨逾7%,奥马电器、京天利、证通电子等多股纷纷拉升。
近日,由银保监会中介监管部牵头起草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开始向业内征求意见。此次《办法》共7章,由30条增至106条,对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各个方面均作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征求意见稿规定,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必须是持牌的保险公司或保险中介机构,并对其设置了众多门槛,包括信息系统、核心业务系统;至少获得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认证等;保险中介机构应是全国性机构;并且开展互联网业务的自营网络平台必须经工商注册登记地银保监局初审后,向中国银保监会备案。
同时,征求意见稿规定,保险公司应通过自营网络平台或其他保险机构的自营网络平台销售互联网保险产品,互联网保险业务中的客户投保页面须属于保险机构自营网络平台。
银保监会表示,“一刀切”要求客户投保页面必须属于持牌机构自营平台,将彻底解决保险机构获得客户信息的难题,取缔截留保费行为,控制渠道费用。虽然短期内可能会影响场景类保险的业绩,但这有助于减少销售误导,促进消费者教育,有助于行业长期稳健发展。
征求意见稿还规定,保险公司不得向未按规定在本公司进行执业登记的人员支付或者变相支付佣金及劳动报酬。
此外,业内人士认为,此次征求意见稿中,对于第三方网络平台的界定和规定也是重点之一,但此次对于第三方平台,监管采取的是收放结合的方式,一方面对于其和自营平台的界定和业务种类进一步规范,另一方面明确具有场景流量优势的互联网平台可以作为“营销宣传合作机构”。
2019年以来,监管已多次出手对第三方平台进行监管并强化保险机构的主体责任。例如2019年4月,银保监会发布《2019年保险中介市场乱象整治工作方案》其中三项重点任务之一便是强化整治与保险机构合作的第三方网络平台的保险业务。
具体内容包括,第三方网络平台是否非法从事保险销售、承保、理赔、退保等保险业务环节。平台的客户投保界面是否由保险机构所有并承担合规责任,第三方平台是否存在代收保险费和转支付现象。保险机构合作的第三方网络平台是否限制保险机构如实、完整、及时地获取客户相关信息等。
同时在2019年10月,银保监会公布银行业保险业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的表现形式,其中互联网保险方面,监管指出,互联网业务中的保险公司、中介机构、第三方网络平台的角色定位界限不清晰、第三方网络平台经营主体与披露合作的第三方网络平台主体不一致,存在违规经营的风险等。同时监管强化整治问责,提出对于自查不力,隐瞒不报的机构,监管部门发现后将严肃追责并处罚。
二级市场上,2019年以来互联网保险概念股整体涨幅不错。据梳理,截至2019年12月31日,互联网保险指数涨近30%。
个股方面,中科软与金证股份这2只股票2019年年内涨幅均超过100%。其中,中科软自2019年上市以来大涨逾200%。值得一提的是,中科软2019年上半年涉及保险的业务收入占比高达50.82%。
在业内人士看来,随着5G时代的到来,场景化保险有望为互联网保险行业带来增量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