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丰高材向实控人不超1.05亿定增获通过 中信证券建功

  

  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13日讯 瑞丰高材(300243.SZ)昨日晚间披露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的公告。公司于2023年10月12日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 

  

  瑞丰高材2023年9月11日披露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2023年半年报更新版),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10,500.00万元(含10,5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瑞丰高材本次发行对象为周仕斌。周仕斌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并担任公司董事长。 

  

  瑞丰高材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22年12月14日。 

  

  瑞丰高材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8.77元/股,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7.02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周仕斌已与瑞丰高材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拟以不超过10,500.00万元现金认购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周仕斌为公司控股股东,并担任董事长,上述股份认购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瑞丰高材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在董事会审议本次发行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股东表决通过。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为周仕斌,直接持有上市公司52,442,197股股份,一致行动人王健持有公司300,000股股份,周仕斌实际控制公司22.40%的股份。 

  

  瑞丰高材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14,957,264股(含本数),若按照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以及公司目前总股本数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发行前的232,463,305股增加到250,420,569股,周仕斌控制的股数将由发行前的52,742,197股增加到67,699,461股,本次发行完成后控制的股权比例为27.03%,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瑞丰高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李建、康恒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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