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12日讯 索菲亚(002572.SZ)昨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1日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
索菲亚表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3年9月28日,索菲亚发布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募集说明书(2023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更新版)。索菲亚表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低于50,00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61,37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将全额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江淦钧、柯建生,发行对象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截至募集说明书出具日,江淦钧直接持有公司187,063,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50%,柯建生直接持有公司177,10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41%,二人合计持有公司364,167,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91%,为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12.80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该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格的93.29%。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
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中发行价格调整相关条款,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由12.80元/股调整为12.11元/股。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低于50,00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61,370.00万元(含本数),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12.80元/股调整为12.11元/股计算调整后的发行数量,本次发行数量调整为不低于41,288,192股(含本数)且不超过50,677,126股(含本数),其中江淦钧认购不低于15,664,296股(含本数)且不超过20,358,763股(含本数),柯建生认购不低于25,623,896股(含本数)且不超过30,318,363股(含本数)。本次调整后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占发行前总股本的5.55%,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江淦钧、柯建生,因此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发行完成后,江淦钧、柯建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索菲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民生证券,保荐代表人为李慧红、叶静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