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矿业 公告编号:2021-42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1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关于修订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上述公司制度进行了修订,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章程》的修订对照表
二、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上述制度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矿业 公告编号:2021-43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21年5月1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合规。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2)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开始时间2021年6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6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应为交易日)2021年6月2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内蒙古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76号兴业大厦十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关于2021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董事2021年度津贴的议案》;
9、《关于监事2021年度津贴的议案》;
10、《关于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11、《关于修订的议案》;
12、《关于修订的议案》
除上述议案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向本次股东大会作《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中议案11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以上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30日、5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兴业矿业: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30)、《兴业矿业: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31)、《兴业矿业: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40)。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内蒙古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76号兴业大厦807室
邮编:024000 传真:0476-8833383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持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社会公众股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帐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代理人凭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股东帐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后)原件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联系地址:内蒙古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76号兴业大厦807室
联系人:尚佳楠、王博
联系电话:0476-8833387
6、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膳食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3、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426”,投票简称为“兴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6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6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对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的指示。如果股东不做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按自己意愿表决。
备注: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意见表决:
□可以 □不可以
注:
1.提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请对每一表决事项选择同意、反对、 弃权,并在相应的方框内打“√”,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需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矿业 公告编号:2021-44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 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兴业矿业:2020年年度报告》及《兴业矿业: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32)。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吉兴业先生,董事、总经理张树成先生,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董永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孙凯先生、独立董事姜青梅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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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一年五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矿业 公告编号:2021-40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17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5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收到表决票9张。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兴业矿业:关于公司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41)。
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兴业矿业:关于修订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4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兴业矿业: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43)。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矿业 公告编号:2021-41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的公告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1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管理层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拟继续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投保人: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
3、赔偿限额:人民币10,000 万元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 6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审批数据为准)
5、保险期限:12 个月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管理层办理全体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以及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对本事项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