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11日讯 上交所网站昨日披露关于终止对深圳中兴新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兴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审核的决定。
上交所于2023年3月30日依法受理了中兴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申请文件,并按照规定进行了审核。2023年9月5日,中兴新材和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向上交所提交了《深圳中兴新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深圳中兴新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深圳中兴新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中建证发〔2023〕963号),申请撤回申请文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三条的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终止对中兴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审核。
中兴新材从事锂离子电池隔膜等高分子特种膜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干法锂电基膜及涂覆膜,目前已发展成为国内领先的干法锂电隔膜供应商。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中兴新通讯有限公司(简称“中兴新”)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35.76%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兴新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资玛特、南宁资玛特合计直接持有公司48.11%的股份,合计占有公司48.11%的表决权。但无论在股权比例上或是在公司治理结构上,中兴新的任何一家股东均无法单方控制中兴新,亦无法通过中兴新实际控制公司,故中兴新不存在实际控制人,公司无实际控制人,且最近两年没有发生变更。
中兴新材原拟在上交所科创板公开发行股份不超过31,941,385股,公司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公开发行的新股不低于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25%。公司原拟募集资金130,000.00万元,用于武汉中兴新材生产研发基地技术改造项目、锂电池干法隔膜及功能涂覆隔膜智能制造项目、微纳功能膜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中兴新材的保荐机构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李豪、刘建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