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距离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制度规则正式发布实施已满百日。
受访专家认为,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是对投资者最大的保护。全面注册制下,上市公司质量整体向好向优。对于投资者来说,全面注册制下可投优质标的增多,也对投资决策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紧抓质量不放松
全面注册制下,沪深主板是改革的重中之重,优质蓝筹企业涌现,投资标的更趋丰富。Wind资讯数据显示,全面注册制制度规则实施以来(2月17日至5月28日,下同),共有31只主板新股上市,较去年同期的16只几近翻番。
注册制并不意味着放松质量要求。主板注册制下首个终止IPO项目——中天氟硅,已于5月15日出现。
投资者用脚投票
面值退市案例大增
全面注册制下另一大变化在于投资者话语权凸显,面值退市(即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1元)案例大增。
杨超分析称,面值退市公司普遍存在长期业绩不佳、持续经营能力薄弱、公司治理混乱等问题,甚至出现财务造假等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注册制下,对上市公司更为严格的要求及监管,导致面值退市公司增多。
董忠云表示,全面注册制下,企业上市渠道通畅,壳公司价值不再,业绩表现不佳、经营风险大、内部治理失控的企业正在加速出清。
值得注意的是,首批科创板退市股也将出现。4月21日,证监会对*ST紫晶、*ST泽达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两公司存在欺诈发行等重大违法行为,已触及重大违法退市标准。上交所当日启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流程,向两公司发出拟终止股票上市事先告知书,并将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终止上市决定。
工业富联副总经理兼首席法务官解辰阳表示,科创企业多是年轻企业,内控合规经验有限,财务造假的风险不可轻视。这两家退市企业给其他科创板公司以及中介机构敲响了警钟。
畅通维权救济渠道
加强投资者保护
投资者保护是注册制改革的基石。注册制下,“大投保”理念逐渐深入人心,行政执法、民事赔偿、刑事追责的机制衔接更加顺畅,投资者维权救济渠道更加畅通,中小投资者获得感进一步提升。
“当前,我国证券市场已构建了监管机构、上市公司、中介机构、投资者等多方参与的保护机制。”董忠云表示。
先行赔付、特别代表人诉讼机制能够使投资者更高效维权。5月26日,投保基金公司公告称,中信建投与其他中介机构共同出资设立10亿元紫晶存储事件先行赔付专项基金,对遭受损失的投资者予以赔付。另外,*ST泽达普通代表人诉讼起诉材料已获受理,后续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将在条件满足时依法申请参加该案并转换特别代表人诉讼。
“先行赔付、特别代表人诉讼机制均是通过司法途径追究上市公司及其相关人员的违规行为,有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杨超表示,先行赔付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减轻投资者的经济损失,增强投资者安全感。通过特别代表人诉讼机制,可以解决个体维权成本大和难度高的问题,强化投资者维权能力,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
总体来看,全面注册制下,上市公司质量整体向好向优。证监会副主席王建军于5月27日在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年会(理事会)暨2023中国上市公司峰会上表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对投资者最好的保护。
董忠云表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第一要义。要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就需要规范公司经营、完善公司治理,及时准确进行信息披露,把投资者合法权益放在重要的位置,让投资者真正企业发展红利。
解辰阳则认为,投资者自身也需要提高投资判断能力和承担投资风险的能力,通过加强分析研究实现自我保护。
图片 | 站酷海洛
制作 | 刘睿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