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
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
公司简介:
华虹公司是特色工艺晶圆代工企业,是行业内特色工艺平台覆盖**面的晶圆代工企业。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直接控股股东华虹**实际直接持有公司347,605,65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60%;华虹集团直接持有华虹**100%的股份,华虹集团通过华虹**实际间接持有公司347,605,650股股份,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6.60%,系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上海市国资委直接持有华虹集团51.59%的股权,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华虹公司2023年7月18日发布的招股意向书显示,公司拟募集资金180.00亿元,计划用于华虹制造(无锡)项目、8英寸厂优化升级项目、特色工艺技术创新研发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华虹公司2023年7月24日发布**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司本次募投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1,800,000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52.00元/股和40,775.00万股的新股发行数量计算,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公司募集资金总额2,120,300.00万元,扣除约28,755.32万元(含增值税)的发行费用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2,091,544.68万元(如有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
公司简介:
民爆光电是一家专注于绿色照明业务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从事LED照明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及服务。
截至2023年7月17日,直接持有民爆光电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为谢祖华和立勤投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谢祖华,其直接持有公司3,892.5031万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49.59%,通过立勤投资、睿赣合伙、立鸿合伙分别间接控制民爆光电37.07%、4.44%和4.44%的股权,因此谢祖华合计控制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95.54%。
民爆光电2023年7月17日发布的招股意向书显示,公司拟募集资金110,171.92万元,计划用于LED照明灯具自动化扩产项目、总部大楼及研发**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民爆光电2023年7月24日发布**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133,597.85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约9,299.08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124,298.77万元(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