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厦环能应收款2.38亿毛利率超高 两年三分红共1.1亿

  

  **经济网编者按: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定于2023年8月18日上午9时召开2023年第42次审议会议,审议的发行人为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厦环能,证券代码:873703)。广厦环能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字保荐代表人杨宇威、韩东哲。 

  

  广厦环能本次申请在北交所上市,拟募集资金65,273.32万元,分别用于**节能换热器项目、管理**及数字化建设项目、研发**项目、补充流动性资金。 

  

  2020年至2022年,广厦环能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3.79亿元、4.31亿元、4.76亿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3.78亿元、4.29亿元、4.75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03亿元、1.20亿元、1.31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1.02亿元、1.19亿元、1.25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07亿元、4338.67万元、1.41亿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2.82亿元、2.90亿元、3.91亿元。 

  

  经计算,公司主营业务收现比分别为0.74、0.68、0.82,净现比分别为1.03、0.36、1.07。 

  

  报告期内,广厦环能在2020年和2022年共进行了三次分红,累计分红金额1.08亿元。 

  

  2020年末至2022年末,广厦环能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3,338.32万元、20,300.96万元和17,028.27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28.55%、32.61%和23.75%。应收票据分别为115.23万元、1480万元、0元,应收款项融资分别为3209.61万元、442.07万元、6765.35万元。 

  

  经计算,公司应收款分别为16663.16万元、22223.03万元、23793.62万元。 

  

  2020年至2022年,广厦环能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8.63%、50.35%和42.09%,可比公司毛利率均值分别为24.91%、22.48%、20.63%。 

  

  拟北交所上市募6.5亿  

  

  广厦环能主要从事**换热器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及服务,为客户提供**、节能、稳定的传热综合解决方案。公司主要产品包含高通量换热器、高冷凝换热器、波纹管换热器及降膜蒸发器等**换热器,是炼油及石油化工、现代煤化工、化工新材料等领域大型乙烯装置、催化装置、气分装置、芳烃装置、PDH装置、EO/EG装置、煤制乙二醇装置、MTO装置、DMC装置等装置中的关键设备。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韩军直接持有广厦环能37,632,00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63.09%,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和君兴业直接持有广厦环能5,880,00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9.86%。韩军持有和君兴业95.40万元出资份额,出资比例为45.43%,并担任和君兴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控制和君兴业。 

  

  综上,韩军直接持有公司63.09%的股份,通过和君兴业间接控制公司9.86%的股份,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合计72.95%的股份,为广厦环能的实际控制人。 

  

  广厦环能本次申请在北交所上市,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1,988.00万股(含本数,不含超额配售选择权)。公司及主承销商将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5%,即不超过298.20万股(含本数),包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在内,公司本次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286.20万股(含本数)。每股发行价格不低于37.73元/股,**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在发行时协商确定。 

  

  公司拟募集资金65,273.32万元,分别用于**节能换热器项目、管理**及数字化建设项目、研发**项目、补充流动性资金。 

  

  

    

  

  报告期内收现比不足1 

  

  2020年至2022年,广厦环能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3.79亿元、4.31亿元、4.76亿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3.78亿元、4.29亿元、4.75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03亿元、1.20亿元、1.31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1.02亿元、1.19亿元、1.25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07亿元、4338.67万元、1.41亿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2.82亿元、2.90亿元、3.91亿元。 

  

  

    

  

  经计算,公司主营业务收现比分别为0.74、0.68、0.82,净现比分别为1.03、0.36、1.07。 

  

  三次分红累计1.08亿元 

  

  报告期内,广厦环能在2020年和2022年共进行了三次分红,累计分红金额1.08亿元。 

  

  2020年4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议案;2020年5月19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0年6月1日,公司以现有总股本58,8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人民币现金5.0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9,400,000.00元。 

  

  2020年10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议案;2020年11月10日,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2020年11月19日,公司以现有总股本58,8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人民币现金5.0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9,400,000.00元。 

  

  2022年8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2022年9月1日,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2022年9月13日,公司以现有总股本58,8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人民币现金8.4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9,392,000.00元。 

  

  去年末应收款2.38亿元 

  

  2020年末至2022年末,广厦环能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3,338.32万元、20,300.96万元和17,028.27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28.55%、32.61%和23.7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2.27、2.19、2.1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分别为115.23万元、1480万元、0元,应收款项融资分别为3209.61万元、442.07万元、6765.35万元。 

  

  

    

  

  经计算,公司应收款分别为16663.16万元、22223.03万元、23793.62万元。 

  

  毛利率远超同行 

  

  2020年至2022年,广厦环能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8.63%、50.35%和42.09%。 

  

  其中,高通量换热器毛利率分别为52.91%、53.19%和46.43%,高冷凝换热器毛利率分别为45.05%、45.48%和40.72%,波纹管换热器毛利率分别为42.38%、39.43%和33.15%,降膜蒸发器毛利率分别为46.72%、1.43%和50.34%。 

  

  

    

  

  报告期内,公司可比公司毛利率均值分别为24.91%、22.48%、2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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