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4月5日丨隆基股份(601012.SH)披露公司在云南省投资的进展,此前披露,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公司于2016年3月10日与云南省人民政府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就公司在云南省投资建设单晶硅棒硅片、高效电池组件、特色农业光伏电站产业链,带动千亿级单晶光伏产业集群和云南省给予相关优惠政策支持达成合作战略合作意向。
自2016年开始,公司陆续分别与云南省发改委、能源局,云南省保山市人民政府、丽江市人民政府、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腾冲市人民政府、曲靖市人民政府等云南省多地签订了项目投资协议,推动上述战略协议的有效落实。截至2021年末,公司已在云南省形成约67GW的拉晶产能和57GW的切片产能,丽江三期年产10GW单晶硅棒建设项目、曲靖二期年产20GW单晶硅棒和30GW单晶硅片项目、曲靖年产30GW单晶电池项目尚未开工或投产。
公司于2022年4月1日收到《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明确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关用电价格的函》(云发改产业函[2022]103号),函告:根据国家有关部门清理优惠电价政策的要求,取消公司在云南省享有的优惠电价政策和措施,自2021年9月1日起,公司全部用电价格通过电力市场化交易方式形成,直接与电网企业结算。
截至2021年末,公司在云南已投产的切片产能占公司总产能的比例约为54%。鉴于公司在云南省内的投资项目不能再执行原合作协议中双方约定的电价,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云南省内投资企业的生产成本,电费占硅片全工序加工成本比例为15%左右,对公司利润会产生一定不利影响。此外上述公司在云南投资项目中未完成的部分存在发生变更的风险,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及时披露进展,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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