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网北京9月25日讯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恒兴新材,股票代码:603276)今日在上交所主板上市。截至今日收盘,恒兴新材报30.54元,涨幅18.69%,振幅27.44%,换手率63.49%,成交额8.09亿元,总市值48.86亿元。
恒兴新材属于精细化工行业,采购大宗化学品作为原料,围绕有机酮、有机酯和有机酸产业链布局,有效综合利用、研发、生产和销售附加值高、下游市场空间大的特色精细化学产品。
截至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宜兴市中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港投资”)持有恒兴新材7,50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62.50%,系恒兴新材的控股股东。
张千、张剑彬、石红娟及吴叶是恒兴新材的共同控制人,中港投资、宜兴港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兴管理”)、宜兴市千叶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叶管理”)、张翼及卢荣群是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张剑彬、石红娟系夫妻关系,同时系张千的父母;张千和吴叶系夫妻关系。张千直接持有恒兴新材发行前总股本的4.25%,在中港投资、港兴管理、千叶管理中的出资比例分别为31.00%、15.00%、100.00%。张剑彬在中港投资、港兴管理中的出资比例分别为20.00%、45.00%;石红娟在中港投资的出资比例为19.00%;吴叶在港兴管理中的出资比例为5.00%。
张千、张剑彬、石红娟、吴叶通过直接持股及通过中港投资、港兴管理、千叶管理间接控制的方式,合计控制了恒兴新材发行前表决权的79.25%。张翼直接持有恒兴新材发行前总股本的1.58%,在港兴管理中的出资比例为5%,通过港兴管理间接持有恒兴新材发行前总股本的0.42%,张翼是张剑彬和石红娟夫妇的女儿,是张千的姐姐,其表决权受实际控制人影响。卢荣群在港兴管理中的出资比例为15%,通过港兴管理间接持有恒兴新材发行前总股本的1.25%,卢荣群是张翼的丈夫,其表决权受实际控制人影响。综上,张千、张剑彬、石红娟及吴叶合计可控制和影响恒兴新材80.83%的表决权,系恒兴新材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恒兴新材于2023年6月8日**过会,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3年第48次审议会议现场问询的主要问题:
请发行人代表结合现有产能利用率较低、报告期毛利率持续下降、2023年一季度经营业绩下滑等情况,说明公司毛利率是否存在进一步大幅下降风险,以及本次募投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恒兴新材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40,000,000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00%,发行价格为25.73元/股,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夏静波、田昕。
恒兴新材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02,9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0,538.59万元。该公司**募集资金净额比原计划多538.59万元。恒兴新材于2023年9月20日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显示,其拟募集资金90,000.00万元,分别用于山东衡兴二期工程(8.45万吨)、年产10万吨有机酸及衍生产品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恒兴新材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12,381.41万元,其中,保荐承销费用8,950.68万元。
2020年至2022年,恒兴新材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42,816.51万元、51,808.99万元和67,715.42万元,实现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2,463.76万元、8,972.22万元和9,327.87万元,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2,221.76万元、8,771.45万元和9,282.64万元。
2020年至2022年,恒兴新材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8,750.33万元、2,544.52万元和18,683.56万元,净现比分别为70.21%、28.36%和200.30%;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34,083.54万元、41,186.20万元和72,218.3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79.60%、79.50%和106.65%。
2023年1-6月,恒兴新材实现营业收入31,258.08万元,同比减少12.15%;实现净利润4,424.35万元,同比减少25.4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352.81万元,同比减少26.58%。
恒兴新材预计,2023年1-9月公司营业收入49,508.08万元至55,008.08万元,较2022年1-9月同期增长为-4.89%至5.6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217.81万元至8,002.81万元,较2022年1-9月同期增长为-3.97%至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