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28日讯 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网站近日公布关于对西安西测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测测试”,301306.SZ)相关股东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丰年君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川创投丰年君传军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丰年君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西测测试持股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于2023年8月22日至2023年9月6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915,200股,累计减持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达1.08%。
上述事项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以下简称《减持规定》)第九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相关规定。根据《减持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陕西证监局决定对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丰年君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川创投丰年君传军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丰年君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
天眼查显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丰年君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川创投丰年君传军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丰年君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宁波丰年通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6日,西测测试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发行价格43.23元/股,公开发行股票2,110.00万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徐鑫军、葛文兵。目前该股股价低于发行价。
西测测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91,215.3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80,881.77万元。西测测试最终募集资金净额比原计划多40827.03万元。该公司于2022年7月21日披露的招股书显示,其拟募集资金40,054.74万元,分别用于西测测试西安总部检测基地建设项目、成都检测基地购置设备扩建项目、西测测试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西测测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总额为10,333.53万元,其中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获得承销及保荐费7297.22万元。
相关法规: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九条:上市公司大股东在3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应当符合前款规定的比例限制。
股东持有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在股份限售期届满后12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数量,还应当符合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限制。
适用前三款规定时,上市公司大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股份应当合并计算。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未按照本规定和证券交易所规则减持股份的,中国证监会依照有关规定采取责令改正等监管措施。
以下为原文:
关于对西安西测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丰年君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川创投丰年君传军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丰年君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你们作为西安西测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于2023年8月22日至2023年9月6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915,200股,累计减持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达1.08%。
上述事项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以下简称《减持规定》)第九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相关规定。根据《减持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你们应认真汲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规范交易行为,并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陕西证监局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