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28日讯 昨日,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业务总监、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陈勇**、受贿一案,对被告人陈勇以**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一十万元。对陈勇**犯罪所得返还被害单位;对陈勇受贿犯罪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11年3月至2022年2月,陈勇利用担任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采取出资购房后高于市场价格租赁给下属支公司的方式侵吞公款624万余元。2018年至2019年,陈勇还利用担任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的职务便利为有关人员谋取利益,以低价购买住房的方式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317万余元。
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勇的行为构成**罪、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在**犯罪中是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和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2022年5月,**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裁陈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贵州省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
2022年11月30日,贵州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称,贵州检察机关依法对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业务总监、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原副董事长陈勇决定逮捕。
“贵州检察”微信公众号2022年12月27日发布消息称,近日,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业务总监、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原副董事长陈勇(正处级)涉嫌**罪、受贿罪一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遵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