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28日讯 今日,深圳市三态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三态股份,股票代码:301558.SZ)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该股开盘报20.20元,最高至21.50元,截至收盘报18.95元,涨幅158.53%,成交额17.35亿元,振幅35.74%,换手率77.50%,总市值149.49亿元。
三态股份是一家从事出口跨境电商零售和第三方出口跨境电商物流的综合性企业。
本次发行前,深圳市子午康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59.2980%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ZHONG BIN SUN合计间接控制公司84.5878%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中,ZHONG BIN SUN通过子午康成间接控制公司397,528,860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59.2980%,通过嘉禾晟鑫间接控制公司157,972,040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23.5642%,通过禾益文化间接控制公司11,568,471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1.7256%。
招股书显示,公司实际控制人ZHONG BIN SUN为加拿大国籍。
三态股份于2022年8月30日过会,创业板上市委员会2022年第58次审议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1.2022年1-6月,发行人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下滑。发行人预计2022年下半年的经营业绩将得到改善。请发行人说明:(1)业绩下滑的原因,并说明预计下半年业绩改善及全年业绩增长的依据;(2)是否存在业绩下滑的风险,相关风险提示是否充分。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2.请发行人说明所形成的技术成果未申请专利的原因及合理性,保护技术成果的有效措施。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3.发行人所从事的跨境电商行业门槛较低,同质化竞争激烈。请发行人对比同行业公司说明自身核心竞争力。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需进一步落实事项:
无。
三态股份本次发行股数为11,846.00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比例约为15.02%,全部为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价格为7.33元/股。三态股份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范璐、艾华。
三态股份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86,831.1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76,191.08万元。公司最终募集资金净额比原计划少4,158.25万元。三态股份2023年9月25日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拟募集资金80,349.33万元,用于跨境电商系统智能化升级建设项目、仓储智能化升级及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三态股份公开发行新股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10,640.10 万元,其中承销及保荐费7,339.62万元。
2020年至2022年,三态股份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99,364.65万元、226,630.48万元和158,817.77万元;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分别为21,433.36万元、15,645.63万元和14,076.69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20,542.11万元、14,581.93万元和12,794.50万元。
其中在2022年,三态股份的营业收入同比下降29.92%,净利润同比下降10.03%。
2020年至2022年,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201,364.22万元、220,741.11万元和159,310.90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6,108.60万元、7,308.73万元和20,318.09万元。
经计算,2020年至2022年,三态股份的收现比分别为1.01、0.97和1.00,净现比分别为1.22、0.47和1.44。
2023年1-6月,三态股份实现营业收入84,677.20万元,同比增长4.01%;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148.31万元,同比增长18.8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635.63万元,同比增长17.5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857.64万元,同比增长11.16%。
2023年1-9月,三态股份的营业收入预计125,533.30万元至136,882.22万元,同比变动2.95%至12.2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661.95万元至11,868.98万元,同比变动0.78%至12.1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060.04万元至12,074.28万元,同比变动17.09%至27.83%
2023年8月,公司子公司发生一起刑事**案件,内部员工涉嫌与外部人员合谋**公司子公司1,496万元人民币,公司已向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报案,目前案件已经公安机关刑事立案,仍在侦查过程中。针对上述事项,为维护股东利益,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实际控制人履行承诺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实际控制人ZHONG BIN SUN已无偿代公司承担上述案件给发行人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上述事项造成的损失,已体现在上表公司2023年1-9月的业绩预计中。若公司后续追回相关损失,则由公司将所追回款项返还给实际控制人ZHONG BIN S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