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不动产25日发布澄清说明公告称,该公司不存在债务违约问题,且预计不会因相关案件所涉事项发生实际重大损失。该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日常运营管理均正常,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该公司偿债能力未受重大影响。
公告显示,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7月28日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平安不动产在该判决中所承担的义务为:在案涉土地抵押物拍卖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主债务的情况下,就不足部分在49%的限额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且有权向主债务人追偿。即在债权人对抵押物行使优先受偿权前,该公司无需承担判项中的连带清偿责任。同时,目前该土地抵押物价值明显超过主债务人所需承担的应付款项,抵押物处置后足以偿还主债务,因此可以合理预期该公司不会实际因该连带清偿责任而发生重大损失。
此前,证监会收到平安不动产隐瞒债务违约相关举报。
证监会9月22日发布关于平安不动产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问询函。问询问题为:近期,证监会收到发行人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时隐瞒债务违约有关举报,具体内容为,发行人为一笔2.5亿元银行贷款提供流动性支持,该笔贷款中有2亿元逾期,经法院判决,发行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但发行人未予清偿。请发行人对上述事项进行补充说明并披露。请主承销商、发行人律师进行核查,并对所涉事项是否对发行人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造成影响发表明确意见。
据平安不动产官网介绍,平安不动产有限公司是《财富》世界500强企业——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员公司,为中国平安旗下专业的不动产资产管理平台,业务涵盖商办、租赁住房、康养、园区、金融产品等领域。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