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22日讯 据证监会网站消息,证监会收到北交所报送的关于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前进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邢台纳科诺尔精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卓兆点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审核意见及公司注册申请文件。
根据有关规定,经审阅北交所审核意见及上述公司注册申请文件,证监会同意上述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上述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北交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上述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北交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