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本团队代理的聚龙股份(聚龙退,300202)证券虚假陈述案向法院提交立案。
兰迪投资者权益保护团队提醒投资者,聚龙股份(300202)投资者索赔条件:
2016年8月18日至2021年4月12日期间买入聚龙股份(300202)股票,并在2021年4月13日及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而产生亏损。
本案诉讼时效截至2024年4月12日,超过诉讼时效起诉的投资者将丧失胜诉权,建议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尽快加入索赔。
案情回顾
2023年1月4日,聚龙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号。
经证监会查明,聚龙股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16年8月至2020年12月期间,聚龙股份关联方玉泉米业、生态农业、集佳科技累计贷款金额286,100万元,聚龙股份3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国家金融安全银行业务培训服务有限公司、辽宁聚龙金融自助装备有限公司、聚龙融创科技有限公司先后向银行资产池注入定期存单等资产,以资产池内的资产为上述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聚龙股份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上述关联担保,亦未在2016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
2018年2月至2020年12月期间,聚龙股份时任董事长、总经理柳永诠及生态农业非经营性占用聚龙股份资金累计29,966万元,其中柳永诠以领取调试币的名义占用资金22,011万元,生态农业通过供应商转账占用资金7,955万元。聚龙股份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亦未在2018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2019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
聚龙股份的上述行为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所述的违法行为。
此次处罚对象还包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和董事长。公司实控人柳长庆组织、指使聚龙股份为关联人提供担保,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三款、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所述情形。公司时任董事长、总经理柳永诠组织实施了聚龙股份为关联人提供担保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勤勉尽责,是前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上述二人应当与聚龙股份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投资者诉讼需要准备的材料
一、符合索赔区间的交易明细【在开户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打印,交易记录需要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章;优先选择含有证券余额或剩余股数字段的对账单类型】
二、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章;包含投资者沪深证券账户信息(含融资融券账户)、姓名、身份证号等】
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以提供交易明细,我们将为您计算初步的可索赔金额。
其他案件进展
1.本团队代理的惠而浦(600983)证券虚假陈述案件一审胜诉,投资者可索赔的诉讼时效还剩两个月,投资者索赔征集仍在进行中。
2.本团队代理的天山生物(300313)证券虚假陈述案件一审胜诉,投资者可索赔的诉讼时效还剩一年,投资者索赔征集仍在进行中。
3.本团队代理的奥瑞德(600666)证券虚假陈述案件一审胜诉,投资者可索赔的诉讼时效还剩一个多月,投资者索赔征集仍在进行中。
4.本团队代理的工大高新(600701)证券虚假陈述案件一审胜诉,投资者可索赔的诉讼时效还剩四个多月,投资者索赔征集仍在进行中。
5.本团队代理的长园集团(600525)证券虚假陈述案件一审胜诉,投资者可索赔的诉讼时效还剩四个多月,投资者索赔征集仍在进行中。
6.本团队代理的冠福股份(002102)证券虚假陈述案件一审胜诉,投资者可索赔的诉讼时效还剩半年,投资者索赔征集仍在进行中。
温馨提示:超过诉讼时效起诉的投资者将丧失胜诉权,建议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尽快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六月开庭安排
2023年6月2日,本团队代理的新纶新材(002341)证券虚假陈述案件在深圳中院开庭。
2023年6月7日,本团队代理的广州浪奇(000523)证券虚假陈述案件在广州中院开庭。
2023年6月8日,本团队代理的欢瑞世纪(000892)证券虚假陈述案件在广州中院开庭。
2023年6月12日,本团队代理的獐子岛(002069)证券虚假陈述案件在大连中院开庭。
2023年6月13日,本团队代理的华谊嘉信(300071)证券虚假陈述案件在北京高院开庭。
2023年6月14日,本团队代理的深圳赫美(002356)证券虚假陈述案件在深圳中院开庭。
2023年6月20日,本团队代理的天神娱乐(002354)证券虚假陈述案件在深圳中院开庭。
2023年6月29日,本团队代理的南风股份(300004)证券虚假陈述案件在广州中院开庭。
关于我们
兰迪投资者权益保护团队专注于代理广大投资者对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的证券虚假陈述诉讼,致力于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