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20日讯 深交所网站昨日发布关于终止对江苏长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长晶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审核的决定。
2023年9月15日,长晶科技向深交所提交了《关于撤回江苏长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保荐人向本所提交了《关于撤销对江苏长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保荐的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深交所决定终止对长晶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
长晶科技是一家专业从事半导体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公司主营产品按照是否封装可以分为成品(分立器件、电源管理IC)和晶圆两大类。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长晶科技股权比例分散,上海江昊直接持股比例为7.11%,并担任公司员工持股平台上海江澄、上海傅誉的唯一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上海江澄、上海傅誉的合伙协议约定,上海江昊有权且无需取得其他合伙人同意即可行使上海江澄、上海傅誉作为公司股东的股东权利。上海江昊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公司34.38%的表决权,是长晶科技的控股股东。长晶科技实际控制人杨国江通过上海江澄、上海江昊和上海傅誉合计间接持有公司16.61%的股份,合计控制长晶科技34.38%的股份。
长晶科技原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拟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700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00%。全部为新股发行,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形。长晶科技原拟募集资金162634.35万元,用于年产80亿颗新型元器件项目、年产60万片6英寸功率半导体芯片扩产项目、高可靠性功率器件及电源管理IC项目、第三代半导体及IGBT技术研发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长晶科技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字保荐代表人为艾思超、张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