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创业板打新,分为网上打新和网下打新,两种打新方式的参与条件不同。
网上打新的条件:
1、符合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条件,且已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
2、符合关于持有市值的要求,即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在1万元以上(含1万元)。
关于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的条件:
1、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并且该资产不得包括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部分。
2、投资者参与证券交易的时间达到24个月以上。
3、交易所规定的其他通用申请条件。
网下打新的条件(成为网下投资者):
1、机构或个人投资者需要具有上海证券市场和深圳证券市场的证券交易记录;
2、机构或个人投资者的自有资金投资账户,在最近一个月末的总市值不低于6000万元。
3、机构投资者持续经营和从事证券交易的时间都不能少于两年;个人投资者参与证券交易的时间不低于五年,在最近三年的所持股中至少有一只持有时间不低于六个月的股。
4、机构或个人投资者最近一年内未受到相关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管或其它纪律处分。
5、监管部门和协会另行要求的其它条件。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获得配售后,应当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如果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证券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证券数量的70%时,发行方和主承销商可以中止发行。
另外,对于创业板**公开发行的新股,采用询价方式的,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五十倍且不超过一百倍的,应当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这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一百倍的,回拨比例为这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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