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力股份终止上交所科创板IPO 保荐机构为海通证券

  

  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19日讯 上交所网站昨日公布关于终止对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力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审核的决定。 

  

    

  

  上交所于2022年12月30日依法受理了金力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申请文件,并按照规定进行了审核。2023年9月8日,金力股份向上交所提交了《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金董办字第【2023】【006】号),9月10日,保荐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上交所提交了《关于撤回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海证〔2023〕1564号),申请撤回申请文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三条的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终止对金力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审核。 

  

  金力股份是一家专注于锂电池湿法隔膜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也是锂离子电池隔膜相关国家标准和团体标准起草的重要参与单位之一。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华浩世纪直接持有金力股份16.5717%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公司的控股股东没有发生变更;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袁海朝和袁秀英夫妇。袁海朝直接持有1.9217%的股份,袁海朝和袁秀英夫妇通过华浩世纪间接控制16.5717%的股份,袁海朝和袁秀英的儿子袁梓赫、袁梓豪为一致行动人,分别持有0.1912%的股份,袁海朝通过持有安徽海乾77.7001%的权益并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方式控制5.8576%的股份,通过持有河北创冉45.9664%的权益并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方式,控制0.7921%的股份,通过持有河北佳润62.20%的权益并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方式,控制0.1517%的股份。综上,公司实际控制人袁海朝和袁秀英实际控制的股份比例为25.6772%。报告期内,金力股份的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金力股份原拟在上交所科创板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9,693.2319万股(不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份数量),原拟募集资金131,033.53万元,计划用于湖北金力高性能电池隔膜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金力股份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田卓玲、位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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