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18日讯(记者 徐自立) 近年来,未成年人巨款打赏主播、充值网络游戏的事件频现网络,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未来网刊发的《欢太科技因未成年人充值问题再遭集体投诉!用户:OPPO实名认证形同虚设》称,近期,多位家长向未来网记者反映称,孩子在使用家长手机玩游戏时,多次向广东欢太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充值,累计金额在数千元至数万元间不等。目前,有着相同遭遇的家长们已成立维权群,纷纷向广东欢太申请退款,但退款请求多数被拒。
据福建的冯女士介绍,其在浏览孩子奶奶的OPPO手机时发现,在登录游戏账号时可以通过手机账号“一键登录”,无其他身份验证步骤。“这也意味着孩子可以轻松‘绕过’实名认证,也反映出了游戏公司和手机厂商对用户的不负责任,让实名认证环节形同虚设。虽然欢太公司声称该游戏限制级为8岁以上,但各方并未落实监管实际使用人的具体年龄信息”。
中国经济网致电欢太科技了解详情,客服回应称:“你反映的情况我们非常重视,我们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核实后进行处理。公司的游戏开通了未成年人防沉迷系统的,登录游戏也需要账号和密码,充值也需要微信等账号和支付密码才可以,不存在‘一键登录’就可以绕过实名认证的的情况。后续您可以提供用户的手机号码,或者监护人用户的姓名,我们会及时处理。”
2020年5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法发〔2020〕17号)。其第一项关于合同案件的审理中的第9条显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民法典》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国家网信办8月2日公布《移动互联网未成年人模式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提出将全面升级“青少年模式”为“未成年人模式”,推动模式覆盖范围由APP扩大到移动智能终端、应用商店,实现软硬件三方联动,方便用户一键进入模式,为未成年人营造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