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14日讯 英诺激光(301021.SZ)近日发布2023年半年度报告。今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4亿元,同比减少21.3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6.34万元,同比减少119.0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06.14万元,同比减少158.8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723.10万元,同比减少59.36%。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0亿元,同比减少18.2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57.36万元,同比减少69.8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376.20万元,同比减少73.5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7亿元,同比增长322.88%。
英诺激光于2021年7月6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开发行股票38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06%,发行价格为9.46元,保荐机构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孙晓斌、张国连。
英诺激光首次公开发现募集资金总额为3.59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08亿元。英诺激光最终募集资金净额比原计划少1.77亿元,英诺激光6月30日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拟募集资金4.85亿元,分别用于固体激光器及激光应用模组生产项目、营销及技术服务网络中心建设项目、激光及激光应用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企业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英诺激光上市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总额为5101.65万元。其中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获得保荐、承销费用2645.2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