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地集团为三家项目公司不超17.3亿元融资提供担保

  

  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14日讯 金地集团(600383.SH)昨晚披露三份担保公告:关于为昆明项目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关于为太原项目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关于为太原西吴项目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金地集团为3个项目公司的担保本金金额合计不超过17.3亿元。 

  

  据金地集团公告,公司合营公司之子公司昆明筑鸿置业有限公司持有昆明乾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项目公司”)100%的股权,开发位于昆明市西山区52号片区D3地块项目(下称“项目”)。为了满足项目发展需要,项目公司向中国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申请83,000万元额度的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为3年。公司于2023年9月13日与浦发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前述融资事项提供100%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3,000万元。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 

  

  金地集团之子公司太原金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山西金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项目公司”)71%的股权,开发位于太原市小店区金地领峯项目(下称“项目”)。为了满足项目发展需要,项目公司向交通银行山西省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申请30,000万元额度的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为3年。公司于2023年9月13日与交通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前述融资事项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金地集团之子公司北京金地惠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山西金地慧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项目公司”)70%的股权,开发位于太原市西吴社区开发地块SWG-2316项目(下称“项目”)。为了满足项目发展需要,项目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申请60,000万元额度的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为27个月。公司于2023年9月13日与光大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前述融资事项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截止公告披露日,金地集团对外担保余额为116.61亿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17.88%。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77.37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39.24亿元。公司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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