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网北京9月14日讯 **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近日公布山西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晋金管罚决字〔2023〕51号),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存在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合同以外其他利益的违法违规事实。**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百六十一条对其责令改正,罚款30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百六十一条:保险公司有本法**百一十六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 严重的,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以下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