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司法拍卖坑死人?
淘宝拍卖是以叫嚣传统拍卖行业的弊端来的。
它以网络化的形式来冲击传统拍卖行业。曾一度被网友称好。我想说的是这个绝对是片面的。传统拍卖行业需要变革,以及拍卖的网络是个不争的事实。不过司法标的很多都有有瑕疵的,拍卖企业并非只敲敲榔头那么简单,90%的工作都是在拍卖会下完成的,只是大家只看到拍卖师在敲锤。其中包含并不限于招商,与法院沟通,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税收,土地,房产,过户等问题,向意向竞买人解释并策划投资方案,协调买家与法院之间的关系等等。拍卖公司确实有良莠不齐的问题,但是不能因为这个而否定这个行业。从司法拍卖的性质以及商品交易的性质来说,司法标的交给中介来做是绝对符合这两点的。如果说传统拍卖行业与法院的合作产生了一定的问题,那法院和淘宝一家合作造成的绝对垄断又是什么问题,大家可以做个推测。媒体过多的宣传了淘宝的成交率高,成交金额高,以及溢价的现场。殊不知买家毁约的现象大大增加,因为买家可能对标的不了解,特别是瑕疵的问题,以及拍卖流程过于非正式化都是存在的原因。
法院在司法拍卖过程中,所依据的评估报告确认是无效的话,拍卖是否有效?
《拍卖法》第三十七条竞买人之间、竞买人与拍卖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竞买人之间、竞买人与拍卖人之间恶意串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拍卖无效,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参与恶意串通的竞买人处最高应价10%以上30%以下的罚款;对参与恶意串通的拍卖人处最高应价10%以上50%以下的罚款。拍卖评估中有上述所说的内容的拍卖也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