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证监会就《关于注册制下提高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质量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这意味着,未来的新股“说明书”将迎来重要变化。
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基本原则方面,指导意见要求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满足不同类型投资者的多样化需求;坚持问题导向,多措并举提高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质量;坚持综合施策,形成工作合力。
发行人及中介机构在撰写与编制招股说明书过程中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如何督促他们归位尽责?指导意见要求发行人及相关人员应当确保招股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依法配合中介机构开展工作;各中介机构应当归位尽责,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开展招股说明书撰写与编制工作。在撰写招股说明书时,发行人及中介机构应当减少合规性信息和冗余信息,紧密结合发行人自身特点进行披露,并注重优化招股说明书语言表述和版式设计。
证监会信息显示,注册制的核心是信息披露。招股说明书是注册制下股票发行阶段信息披露的主要载体,是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的基本依据,是企业上市过程中最核心、最重要的法律文件。
证监会表示,科创板、创业板试点注册制以来,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质量有所提升,但仍存在篇幅冗长、针对性不足、合规性信息过多、投资决策作用偏弱、语言不够简明等问题。提高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质量,对于帮助投资者更好甄别和利用有效信息,提升市场各方对注册制改革的认知和评价,发挥资本市场资源配置功能具有重要意义,也是稳步推进全市场注册制改革的必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