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国有六大行9月7日发布关于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有关操作事项的公告以来,银行集体表示将跟进调整。
财联社记者留意到,仅9月12日就有超30家银行发布公告,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具体来看,除宁波银行(002142.SZ)、南京银行(601009.SH)、无锡农村商业商行(600908 .SH)等城农商行外,不少村镇银行也加入利率调整队伍。
据业内测算,本轮存量首套住房利率调整会影响上千亿净利息收入规模。为降低存量首套住房利率调整对净利润收入的压力,银行打响“息差保卫战”。国有大行和股份制银行已于9月1日下调定期存款挂牌利率,1年期到五年期的定期存款下调10BP至25BP不等。目前,北京银行、苏州银行、上海银行、重庆银行、青岛银行等城农商行已跟进下调存款利率利率。
超30家银行加入调整队列
就目前已发布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范围、调整规则、调整方式和受理时间等细则的银行来看,开展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工作的启动日期均是9月25日。而未出细则的银行表示,将在有关部门指导下,抓紧制定具体操作细则,尽快开展利率调整工作。
总体来看,本次调整范围是指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包括2023年8月31日前银行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首套住房贷款,或实际住房情况已经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的住房贷款。
而调整分为银行主动调整以及贷款人申请调整两种类型。以宁波银行为例,对于原贷款发放时执行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且当前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定价的浮动利率存量房贷,银行将于9月25日起主动按上述调整范围及调整规则统一批量调整贷款利率,无需客户单独提出申请。批量调整后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
综合银行公告发现,本次存量个人住房贷款调整挂钩两个关键时间点,分别是2019年10月8日和2022年5月15日。多家银行指出,在2019年10月7日以及之前发放的、且按照彼时央行规定已转换为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相应期限LPR不加点,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转换后为LPR加点的,按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
2019年10月8日至2022年5月14日发放的、执行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相应期限LPR不加点,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LPR的,按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
在2022年5月15日当日及以后发放的、执行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相应期限LPR-20BP,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LPR-20BP的,按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
银行打响息差保卫战
银行集体下调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可满足广大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加大重点区域按揭贷款投放,但调整是否会影响息差仍是业内的焦点。
关于存量贷款利率下调的影响,上海银行和贵阳银行近日称,经初步测算下调利率对银行未来经营业绩影响有限。紫金银行坦言,年内LPR两次下调,存量房贷利率或将有所调整;负债端,下半年存款利率有望进一步下调,负债成本压力稍减。在近年净息差收窄的趋势下,该行净息差和市场整体表现基本趋同。
财信证券分析师刘敏测算得出,估计此次能享受存量房贷利率下调的贷款体量不超过15万亿,将会给上市银行带来1200亿的利息收入损失,会影响净息差3-4BP,影响 4%左右的净利润。
光大证券也指出,本轮存量按揭利率下调影响上市银行息差8bp左右,对应上市银行净利息收入规模减少1834亿。按2022年上市银行一般存款总额170万亿左右计算,则存款综合利率需至少下调10bp才能予以对冲。
值得关注的是,在银行正式调整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前,银行的“息差保卫战”已经打响。9月以来,国有大行和股份行牵头下调存款利率,多家城农商行已跟进。以国有大行为例,其1年期定期存款下调10BP,2年期存款下调20BP,三年期、五年期存款下调25BP。
刘敏也指出,存量房贷利率下调的同时,政策多措并举,呵护商业银行合理利润水平,总体对于商业银行影响中性。降低首付比例,下调二套房贷利率下限 40BP,均会有助于增加新发放贷款规模,帮助商业银行以量补价。往后看,不排除继续降准的可能,且央行二季度货币政策定调“需保持商业银行合理利润空间”,未来行业净息差有望企稳。
(文章来源:财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