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6日讯 信达证券(601059.SH)近日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显示,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8.97亿元,同比增长6.2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29亿元,同比增长45.0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24亿元,同比增长44.8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08亿元,上年同期为74.31亿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728.30亿元,同比增长10.77%;负债总额553.24亿元,同比增长7.28%;净资产175.06亿元,同比增长23.45%。
公司上半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23元/股,同比增长35.29%;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4.49%,同比增加0.53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公司证券经纪业务实现营业收入5.83亿元,信达期货实现营业收入1.06亿元,证券自营业务实现营业收入4.42亿元,投资银行业务实现营业收入0.64亿元,资产管理业务实现营业收入5.47亿元,其他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54亿元。
今年上半年,信达证券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9.24亿元,上年同期为11.75亿元。其中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3.98亿元,上年同期为4.85亿元;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6717.58万元,上年同期为6207.71万元;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净收入7504.86万元,上年同期为9364.74万元。
今年上半年,信达证券投资收益为7.26亿元,同比下降12.19%,上年同期为8.27亿元。
今年上半年,信达证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5369.78万元,上年同期为95.32万元。
今年上半年,信达证券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8.96亿元,上年同期为7.32亿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信达证券应付职工薪酬9.47亿元,上年末为10.48亿元。
据此计算,信达证券上半年薪酬福利总额为7.95亿元。
据信达证券半年报,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以下被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事项:
2023年6月2日,北京证监局对公司出具《关于对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2023〕94号),指出公司在资产管理业务中存在内部控制管理不完善等问题,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同时,北京证监局对时任分管资产管理业务高级管理人员张延强出具《关于对张延强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2023〕95号)。公司在收到上述监管措施后,高度重视,积极落实相关整改工作,已向北京证监局提交整改报告。上述监管措施未对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正常投资运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目前,公司各项资产管理业务平稳运行。
2023年2月1日,信达证券在上交所主板上市,发行数量为32,430万股,发行价格为8.2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67,547.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58,095.70万元。
信达证券招股书显示,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资本金,增加营运资金,发展主营业务。
信达证券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是中信建投证券,保荐代表人是汪家富、赵启;联席主承销商是中泰证券。本次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总计9451.80万元元,其中中信建投证券和中泰证券获得保荐及承销费用7950.7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