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6日讯 湘财股份(600095.SH)昨日晚间发布关于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截至今日收盘,湘财股份报8.05元,跌幅2.42%,总市值230.16亿元。
根据公告,湘财股份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证券”)于近日收到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共计10起案件)起诉状、举证通知书等文件,涉案金额为1,678,130,928.02元。
原告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主张的案件事由为,(2023)苏01民初708、716、718-720、724号:云南信托以侵权责任纠纷为案由,认为罗静、中诚公司、苏宁公司和湘财证券的行为共同造成了云南信托经济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八条和第九条的规定,上述主体应承担侵权责任,连带赔偿云南信托的全部损失。(2023)苏01民初717、721-723号:云南信托以侵权责任纠纷为案由,认为罗静、康安公司、中诚公司、苏宁公司和湘财证券的行为共同造成了云南信托经济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八条和第九条的规定,上述主体应承担侵权责任,连带赔偿云南信托的全部损失。
湘财股份表示,上述案件涉及的信托产品,湘财证券作为代销机构的,曾有投资者对云南信托、湘财证券等机构提起过诉讼。在已生效的判决中,最高人民法院、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及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均未支持相关要求湘财证券的连带或赔偿等诉讼请求。
截至公告披露日,湘财股份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诉讼、仲裁的数量为16起(含本次10起诉讼),涉及金额为1,695,702,436.15元(未考虑延迟支付利息、违约金、诉讼费用等),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30%。
湘财股份表示,目前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健。鉴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中存在尚未审理、调解、判决和执行等情况,相关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实际影响以法院或仲裁机构的最终判决或裁决为准。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诉讼、仲裁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截至公告披露日,湘财股份及子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