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8日讯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近日发布关于对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半年报问询函〔2023〕第6号)。8月10日,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奥士康”,002913.SZ)发布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奥士康与全资子公司奥士康精密电路(惠州)有限公司2023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为36173.69万元,2023年半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为376926.75万元,2023年半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为384475.48万元,2023年半年度末往来资金余额为28624.96万元。往来形成原因为往来款,性质为非经营性往来。
中国证券报据此计算,仅6个月时间,奥士康与惠州奥士康间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转账高达76.14亿元。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6月30日,奥士康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0.65亿元,总资产为81.25亿元。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在对奥士康2023年半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半年报)审查过程中,关注到:《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显示,奥士康与全资子公司奥士康精密电路(惠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奥士康)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期初余额为3.62亿元,报告期内累计发生金额为37.69亿元,报告期内偿还累计发生金额为38.45亿元,期末余额为2.86亿元。
(1)请分笔列示前述往来款项的形成时间、账龄、偿付安排、是否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2)请结合惠州奥士康的业务开展情况、往来资金的最终流向与用途等,说明奥士康与惠州奥士康发生大额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原因及合理性。
(3)请说明奥士康是否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往来资金的安全。
以下为原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报的问询函
公司部半年报问询函〔2023〕第6号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部在对你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半年报)审查过程中,关注到如下事项:
1.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42亿元,其中国外销售收入为11.99亿元,占报告期营业收入的58.75%。请结合公司业务布局、主要产品市场情况等说明你公司国外销售收入占比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并结合重要合同、海关数据、出口退税、出库单等数据说明你公司国外销售的真实性。
2.报告期末,你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49.96%,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为77.23%。请结合有息负债及到期情况、可动用货币资金余额、运营资金周转安排、融资渠道及融资能力等,说明你公司现有可支配的货币资金能否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是否存在流动性风险,以及拟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
3.《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显示,你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奥士康精密电路(惠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奥士康)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期初余额为3.62亿元,报告期内累计发生金额为37.69亿元,报告期内偿还累计发生金额为38.45亿元,期末余额为2.86亿元。
(1)请分笔列示前述往来款项的形成时间、账龄、偿付安排、是否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2)请结合惠州奥士康的业务开展情况、往来资金的最终流向与用途等,说明你公司与惠州奥士康发生大额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原因及合理性。
(3)请说明你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往来资金的安全。
请会计师就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4.你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股权激励及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显示,你公司拟在全资子公司广东喜珍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喜珍)层面实施股权激励,具体方式为以肇庆佐安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肇庆佐安)作为股权激励平台向广东喜珍增资1.63亿元(以下简称增资交易),你公司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你公司2023年半年报及公开信息显示,增资交易已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你公司对广东喜珍的持股比例下降至72%。
(1)你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披露的公告显示,广东喜珍2022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净资产为4.09亿元,评估机构以该日作为评估基准日,采用收益法评估的广东喜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4.19亿元,你公司以此评估价作为增资交易的定价依据。而根据你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广东喜珍2022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为4.79亿元,较2022年9月30日增值0.7亿元。请说明广东喜珍在短期内出现净资产增值的原因和具体情况,你公司在2022年资产负债日之后仍以2022年9月30日作为定价基准日的原因,交易定价是否合理。
(2)2023年半年报显示,广东喜珍的净资产增至5.6亿元,净利润由2022年9月30日的0.3亿元增至0.82亿元,请说明报告期内广东喜珍的净资产及净利润增幅较大的原因,你公司是否存在明确预期广东喜珍相关财务数据增幅较大却仍放弃增资交易的优先认购权的情形,你公司放弃增资交易的优先认购权是否侵害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3)请说明肇庆佐安是否已向广东喜珍完成实缴出资,如否,请进一步说明广东喜珍的利润分配安排,肇庆佐安是否存在尚未实缴出资即享有利润分配的情形,并请说明相关人员的实缴出资计划、资金来源,是否存在以广东喜珍的分红款冲抵或缴纳出资的可能性。
(4)请说明本次子公司股权激励的业绩考核指标、锁定期及解锁安排、退出机制、纳税安排等。
(5)请结合(1)-(4)的问题,进一步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向特定对象输送利益及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9月2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