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8日讯 深交所网站昨日公布关于终止对天津同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同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审核的决定。
深交所于2021年6月28日依法受理了津同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文件,并依法依规进行了审核。2023年9月6日,津同仁向深交所提交了《天津同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保荐人向深交所提交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天津同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深交所决定终止对津同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
津同仁主要从事中成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覆盖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糖浆剂、口服液、口服溶液剂、橡胶膏剂、散剂等8种剂型,涉及治疗领域包括泌尿系统中的肾脏病、心脑血管疾病及周围血管疾病等。
公司控股股东为张彦森,实际控制人为张彦森和高桂琴,两人系夫妻关系。张彦森直接持有公司41%的股权,高桂琴和张彦森通过润福森间接持有公司18%的股权,合计持有公司59%的股权。张彦森和高桂琴以其合计持有公司59%的股份,对津同仁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形成,董事及高管的任免以及津同仁的经营管理和发展战略具有实质性的影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津同仁原拟在深交所创业板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3,667.00万股(含3,667.00万股),拟募集资金72,213.59万元,分别用于重点品种中成药生产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营销网络扩建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津同仁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谢晓涛、余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