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承诺的具体内容及时间
基于对石家庄常山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良好发展前景的信心,响应落实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的精神,公司于2015年7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石家庄常山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和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部分员工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2)。公司第一、第二大股东和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于自2015年7月11日后的6个月内,分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增持本公司股份3000万元、3000万元和500万元。公司第一大股东石家庄常山纺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常山集团")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六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第二大股东北京北明伟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明控股")承诺,将严格遵守重大资产重组时的承诺,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且依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利润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履行完毕利润补偿义务之前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增持承诺完成的具体时间及披露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1日第一大股东常山集团、第二大股东北明控股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完成了增持承诺(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12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石家庄常山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和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完成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74))。
三、不减持承诺履行情况
截止2016年6月1日,上述公司大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减持公司股票,完成了不减持公司股票的承诺。
四、其他说明
公司第一、第二大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规范地增减持公司股票。
特此公告。
石家庄常山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