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发行人进一步说明:(1)前次募投“年产15,000吨复合调味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年产5,000吨汤类抽提生产线建设项目”**使用进度;(2)在前次募投项目尚未投产的情况下,本次规划“年产35,000吨复合调味品生产线建设(扩产)项目”的紧迫性、必要性,结合市场容量、竞争格局、现有产能、公司优势等,说明复合调味料新增产能消化的理由是否充分、合理,并充分揭示风险。
请保荐机构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能否获得**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3年5月16日,日辰股份发布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豁免版)。日辰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向以下项目:年产35,000吨复合调味品生产线建设(扩产)项目、年产30,000吨调理食品(预制菜)生产线建设项目、年产20,000吨预拌粉生产线建设项目、智能立体库及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三十五名(含三十五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法律、法规和**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法人投资者、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本次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上述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以下简称“发行底价”。**发行价格将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若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股票发生送股、回购、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的,本次发行数量上限亦作相应调整。
截至募集说明书出具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对象尚未确定,**是否存在因关联方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而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
本次发行前,青岛博亚持有55,465,2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24%,为公司控股股东,晨星致远持有8,948,3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07%。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华君通过青岛博亚、晨星致远合计控制公司65.32%股份。
本次向特定对象拟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25,000,000股(含本数),按照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且实际控制人不参与本次发行认购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实际控制人张华君控制股份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2.11%,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故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日辰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为广发证券,保荐代表人为毛剑敏、金鹏。
2019年8月28日,日辰股份在上交所主板上市,公开发行新股数量2466万股(**为新股发行,不进行老股转让),发行价格15.70元/股。公司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阎鹏、陈凤华。日辰股份发行募集资金总额38,716.2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34,266.06万元。
2019年8月14日,日辰股份发布的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拟募集资金34,266.06万元,用于年产15,000吨复合调味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年产5,000吨汤类抽提生产线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技术**升级建设项目。
日辰股份的发行费用总额为4,450.14万元,其中承销费用及保荐费用3,397.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