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星:2名股东拟合计减持不超32.3万股
5月28日,深圳新星(603978.SH)公布,因自身资金需求,董事、财务总监卢现友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等不得减持股份期间不减持)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3.82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833%;**管理人员余跃明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等不得减持股份期间不减持)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8.48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114%。
新产业:实控人翁先定、股东红杉聚业拟合计减持不超5%股份
5月28日,新产业(300832.SZ)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翁先定先生、持股5%以上的股东天津红杉聚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红杉聚业”或“天津红杉”)分别出具的《关于新产业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公司实际控制人翁先定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按公司截至本告知函出具日的股份总数约7.86亿股计算,对应的股份数量为约1572万股),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ST星源:蓝色空间存在15亿元**资金被挪用的事实
5月28日,ST星源(000005.SZ)发布公告,公司和深圳市泰合瑞思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泰合瑞思”,实际控制人为深圳市恒裕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开发的福华厂区城市更新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已进入预售期(目前销售收入已超过10亿元)。
按合同约定,公司在建设期(投资管理期内)每年可从项目公司深圳市蓝色空间创意城市基建有限公司(简称“蓝色空间”)收取8000万元稳定收益。因出现深圳市恒裕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裕实业”)长期欠付公司3531.43万元以及蓝色空间应付公司优先股回报而未支付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日,累计未付金额约13,000万元),本司遂向**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书面投诉应付公司的专项资金涉嫌被挪用的情形。银保监局经调查认定,蓝色空间存在15亿元**资金被挪用(银保监局已决定将对相关银行进行处罚)的事实。
因公司从未同意蓝色空间对恒裕集团的债务进行担保,也并未在前述“股东会决议”上盖章,因此公司立即与华融资产深圳分公司联系,并正式发出蓝色空间相关担保无效的律师函件。华融资产深圳分公司收件人当面提示公司“应立即报警核验股东会议决议上公章的真伪”;公司随即对股东会决议上加盖的印章和在**局备案的印章进行了鉴定;并在取得与公司备案印章不同的鉴定结论之后,公司立即向**机关报案并再次书面通知华融深圳分公司。华融深圳分公司直至今日仍未对“担保无效”的公司声明作出回应。目前属于**机关立案审查阶段,公司目前经营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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