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2-L3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 合并利润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3、 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一)董监高换届情况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3月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换届选举相关工作,选举周磊先生、熊伟先生、常立铭先生、张志斐先生、刘平春先生、张力先生、郭磊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其中选举周磊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刘平春先生、张力先生、郭磊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马稚新女士、李云常先生、温敏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其中选举马稚新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选举温敏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聘任熊伟先生为公司总裁,常立铭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扶金龙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王小连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2年3月2日的2022-L16号、2022-L17号公告。
(二)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2022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晟璞与上海银河签署借款协议,上海晟璞将于2022年按照持股比例在与上海银河其它股东同等条件下,向上海银河提供财务资助100万元,财务资助期限至上海银河有偿还能力时或至上海银河项目转让时,本次财务资助为无息借款。
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张志斐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并经公司2022年4月12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形。
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2年3月19日的2022-L19号、2022-L27号公告,2022年4月13日的2022-L38号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 周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常立铭 会计机构负责人:邱琼明
2、合并利润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审计报告
**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