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18日讯 金刚光伏(300093.SZ)8月16日晚间披露的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显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50,0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4,198.4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借款。
金刚光伏2023年5月4日晚间披露的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显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20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年产4.8GW高效异质结电池及1.2GW组件生产线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金刚光伏8月16日晚间披露的公告显示,公司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投资者以现金进行认购。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欧昊集团,发行对象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16.08元/股。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不低于31,094,528股且不超过64,800,000股,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截至预案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216,000,000股,其中欧昊集团持有公司股份47,498,448股,欧昊集团的一致行动人赵晓东和程姝分别持有公司股份6,071,578股、446,800股;欧昊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4,016,826股,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25.01%。截至预案披露日,欧昊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张栋梁直接和间接控制欧昊集团合计83.00%的表决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按照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64,800,000股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欧昊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赵晓东、程姝合计持有公司42.31%的股份;按照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下限31,094,528股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欧昊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赵晓东、程姝合计持有公司34.44%的股份。因此,本次发行完成后,欧昊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张栋梁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决议的有效期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金刚光伏表示,公司拟将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借款,以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缓解公司资金压力,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满足未来业务不断增长的营运需求,促进业务可持续发展和公司长期战略的实施。
2020-2022年度和2023年1-3月,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3,109.36万元、-20,214.30万元(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重述后)、-26,945.28万元和-4,318.32万元,公司持续亏损。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557.13万元。
2022年,金刚光伏实现营业收入5.22亿元,同比增长62.7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9亿元,上年同期为-2.0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68亿元,上年同期为-1.53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11亿元,上年同期为-4077.46万元。
2023年一季度报告,金刚光伏实现营业收入1.82亿元,同比增长128.3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18.32万元,上年同期为-2968.8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315.24万元,上年同期为-2949.62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148.41万元,上年同期为-2.8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