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管理人提出定量条件
最低实缴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
2022年12月30日,中基协发布关于就《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征求意见稿)》及配套指引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经过两个多月的征求意见,《办法》在进行了部分调整后出台,将于2023年5月1日正式实施。
蒙玺投资认为,“《办法》的出台,客观上有助于提升管理人的专业管理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长远看,有助于净化市场环境,对私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乃至我国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均有重要意义。”
为保证后续管理人持续经营,《办法》对其提出定量条件,要求实缴货币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者等值可自由兑换货币(创投基金除外),这与征求意见稿一致。
很早就实缴1000万元资金的蒙玺投资认为,“业务不规范的私募生存空间将被快速挤压。”
另据中基协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1月底,我国存续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13251家。业内人士表示,为专门管理创投基金的管理人预留放宽条件的空间,意在缓和对中小型机构的影响。不过,可以放宽到什么程度目前暂未明确,需待后续为其出台差异化监管措施时再行确认。
常春林认为,在监管力度不断加大,行业要求不断提升的大背景下,对于浑水摸鱼、阻碍私募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机构,将不被市场容纳,从而无所遁形。私募基金的发展需要良好的外部环境,也离不开自身实力,更离不开对自身定位的准确把握。
统一各类基金最低募集规模
私募股权、私募证券基金均为1000万元
为保障私募基金的基本投资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办法》对其最低募集规模做了限制。相比于征求意见稿,《办法》适当降低了私募股权基金、创投基金的最低初始实缴募集资金规模。其中,将私募股权基金的最低初始实缴募资规模与私募证券基金统一,均为1000万元,进一步降低创投基金的限制至500万元,但同时新增“投向单一标的的私募基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的要求。
业内人士认为,新增对单一项目型基金最低募集规模的要求,并设置为门槛较高的2000万元,对一些通过小额单一项目基金备案来实现“保壳”的操作将有一定遏制作用。
“对私募基金产品备案门槛进行调整,将促使产品质量不断提高。”常春林分析称,未来,私募基金对产品进行甄别时,将更多地从投资者利益优先的原则考虑,重视产品质量,严格把控投资范围、投资方式、资产收益等;《办法》对股权、创投类产品备案提出更加清晰的要求,为其指出更为明确的发展道路,有利于股权、创投类私募基金谨慎履行使命,为中小创新型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谈及未来如何对表监管要求调整战略,蒙玺投资介绍,“接下来,在日常经营中,公司将加大定期合规自查、内部人员培训等力度,不断完善合规体系建设。”
中基协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1月末,存续私募基金管理人22156家,管理基金数量146345只,管理基金规模20.23万亿元。其中,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8595家,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13251家,私募资产配置类基金管理人9家,其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301家。
展望未来,蒙玺投资预计,2023年私募基金规模将进一步扩张,投资者可能更加偏向于选择基金净值波动相对较小的私募机构。同时,未来3年至5年,量化私募行业竞争格局将逐渐明晰,头部机构的地位将持续巩固,腰部及有特色的机构也将在细分赛道具备差异化优势。行业核心资源如人才、资金等将加速聚拢,市场、品牌等在行业竞争中将越来越重要。
图片 | 站酷海洛
制作 | 刘睿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