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晚间,深圳证监局官网显示,17日对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开展现场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18日依法对该所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对三名律师出具警示函。
和而泰公告显示,5月16日14:30公司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刘方誉、庄颖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你所应当高度重视上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加强出具法律意见书的流程管控,切实提高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质量,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整改工作,并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
赖继红、刘方誉、庄颖分别作为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经办律师在上述法律意见书签字,赖继红还作为负责人审批同意上述法律意见书,刘方誉、庄颖作为经办律师起草上述法律意见书、到现场见证股东大会,对上述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赖继红、刘方誉、庄颖出具警示函。
而近两个月内,和而泰除了公告出现“临死股东大会”标题,2021年年报也打过补丁。4月8日和而泰披露,公司2021年年报中将控股子公司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收到的军品增值税退税共计3318.54万元认定为经常性损益。该公司2010年在深交所上市,其信息披露年度考评自2010年至2020年,除了2010年良好,其余年份均为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