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日盘开始交易的价格更加公允,同时降低夜盘结束至日盘开始期间商品价格波动对未成交报单造成的冲击,自2023年5月26日(即5月25晚连续交易)起,大商所、郑商所、上期所及能源中心针对夜盘品种增加日盘开始前五分钟(即8:55-9:00)集合竞价机制(郑商所仅限撤单)
各交易所通知详情
●大商所:关于修改《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管理办法》和《大连商品交易所做市商管理办法》的公告
●郑商所:关于发布《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管理办法》修订案的公告
●上期所:关于发布《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细则(修订版)》及《上海期货交易所连续交易细则(修订版)》的公告
●上期能源:关于发布《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交易细则(修订版)》的公告
大商所、上期所、能源中心:
自2023年5月26日(即5月25日晚连续交易)起,对于大商所、上期所、能源中心的夜盘品种在日盘开始前5分钟(即8:55至9:00)增加集合竞价。前4分钟即08:55至08:59为期货、期权合约买、卖指令申报时间,客户可以报单、撤单。夜盘连续交易未成交的报单如在日盘集合竞价报单阶段(08:55至08:59)未撤单,将进入集合竞价撮合阶段(08:59至09:00)。日盘集合竞价的撮合原则和现有的开盘集合竞价的撮合原则一致。采用最大成交量原则,即以此价格成交能够得到最大成交量。
郑商所:
对于开设夜盘交易的品种,新增的撤单时间窗口具体时间为日盘开始前8:55至8:59之间,郑商所每新增一次集合竞价,交易者可以对夜盘交易中未成交的限价指令、套利指令等进行撤单,未撤单的申报会自动参与日盘连续竞价。
规则变化解读
Q1:本次修订规则在哪些品种上执行?
在开设夜盘交易的品种上执行。
Q2:增加日盘集合竞价的交易所是哪些?什么是增加日盘集合竞价?
增加日盘集合竞价的交易所是:大商所、上期所、能源中心。
对于开设连续交易的品种增加日盘集合竞价,在有连续交易阶段的交易日,每个合约有两次集合竞价。
在夜盘连续交易后日盘开始前的08:55至08:59之间,客户可以报单、撤单。夜盘连续交易未成交的报单如在日盘集合竞价报单阶段(08:55至08:59)未撤单,将进入集合竞价撮合阶段(08:59至09:00),集合竞价撮合时间,不可报撤单。
日盘集合竞价与开盘集合竞价逻辑一致。
Q3:新增撤单时间窗口的是哪个交易所?窗口具体是什么时间?
郑商所。日盘开始前8:55至8:59之间。在此期间只能申请撤单,不能报单。
Q4:夜盘交易中未成交的申报能不能在日盘开始前撤单?
可以。大商所、上期所、能源中心、郑商所在8:55至8:59之间都可以对夜盘交易中的未成交申报进行撤单。
Q5:如果夜盘交易中未成交的申报没有在日盘开始前撤单,会发生什么?
大商所、上期所、能源中心:未撤单的申报会自动参与日盘集合竞价撮合。
郑商所:未撤单的申报会自动参与日盘连续竞价。
Q6:郑商所开设夜盘交易的品种,日盘会再次参与集合竞价吗?
不会。郑商所此次修订没有新增加一次集合竞价。
( 注2:本文内容中的观点、策略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仅是个人观点,不具任何指导作用。投资有风险,交易需谨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