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14日讯 东兴证券(601198.SH)今日收报8.94元,跌幅2.08%,总市值288.98亿元。
东兴证券8月11日发布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8.18亿元,同比增长2.0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0亿元,同比增长28.03%;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3.92亿元,同比增长49.9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36亿元,同比下降77.60%;
2023年上半年,东兴证券的基本每股收益为0.108元,同比增长27.06%;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33%,同比增加0.31个百分点。
东兴证券表示,2023年上半年,公司持续稳步推进经纪业务向财富管理转型,新型投资顾问业务稳步推广;自营投资坚持绝对收益理念,持续深化FICC业务协同创新,投资收入同比大幅改善;公募基金资产管理业务规模收入实现大幅增长,管理规模突破370亿元,多支产品投资业绩表现亮眼;境内子公司全部实现盈利。
2023年上半年,东兴证券的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为6.49亿元,同比下降39.01%,主要系投资银行业务净收入减少所致;投资收益为6.38亿元,同比增长2074.89%,主要系金融工具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分业务来看,2023年上半年东兴证券的财富管理业务收入为8.33亿元,同比下降7.20%,在营业收入中占比45.80个百分点;自营业务收入为4.11亿元,同比增加71.00%,在营业收入中占比22.63个百分点;投资银行业务收入为1.01亿元,同比下降78.24%,在营业收入中占比5.58个百分点;资产管理业务收入为1.13亿元,同比增加149.15%,在营业收入中占比6.23个百分点;其他业务收入为3.59亿元,同比增加170.55%,在营业收入中占比
19.76个百分点。
截至2023年6月末,东兴证券的股票主承销家数4家,股票主承销规模25.55亿元,股票保荐承销收入5,833.93万元;公司主承销28支公司债、2支企业债、7支金融债、4支资产支持证券、10支银行间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产品。
其中,东兴证券担任主承销商及联席主承销商的首次公开发行承销金额为4.87亿元,同比下降93.31%,承销收入3726.51万元,同比下降90.11%。
东兴证券在半年报中披露,因公司在执行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泽达易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中,涉嫌保荐、承销及持续督导等业务未勤勉尽责,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2023-015)。
4月28日,上海金融法院受理原告胡邦伟、周安心等12名自然人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向泽达易盛、公司等11名被告提起的诉讼,并正式立案,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2023-022)。
7月19日,上海金融法院发布泽达易盛案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征集投资者授权委托,申请参加泽达易盛案普通代表人诉讼,并申请转换特别代表人诉讼,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2023-027)、《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补充公告》(2023-028)。
7月21日,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接受了郑豪峰等58名权利人的特别授权,向上海金融法院申请作为代表人参加诉讼,并根据中国证监会对刘雪松、雷志锋的行政处罚决定,向上海金融法院申请追加刘雪松、雷志锋为泽达易盛案被告,请求判令刘雪松、雷志锋对原告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7月28日,上海金融法院发布泽达易盛案特别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上海金融法院将适用特别代表人诉讼程序审理此案,并依法对原告追加被告的申请予以准许,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2023-029)。
8月4日,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依据上海金融法院泽达易盛案特别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调取本案权利人名单,向上海金融法院提交登记。
截至报告签署日,公司未因上述事项受到行政处罚或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该事项的后续进展存在不确定性。